青浦区残联心理健康工作室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浦区残联心理健康工作室项目
二、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公告时间:2025月4月15日16:00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6:00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浦区残联(青松路231号)102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乔、59721792
七、项目采购需求
(一)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服务范围;
2、依法登记的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有良好信誉,无违规违法记录,具有承接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
3、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需要本科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经验、应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资质,并有从事心理培训或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经验;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具有心理学、心理健康宣传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的服务能力,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资质。
(二)投标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无不良信誉截图、信用中国无违规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投标文件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报价明细表、项目主要组成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近期单位财务状况、以往有关业绩证明、项目实施方案等。
(三)项目基本概括
1、项目目标: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定期的咨询服务,为其疏导心理上的困惑,保持心境上的和谐稳定。对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助残工作者等与精神疾病患者直接接触的人士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对精神疾病的认知程度、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能力、陪伴护理水平等。带动人们的“助残”意识和积极性,帮助精神疾病患者最大程度上融入社会。
2、项目周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四)项目执行要求
服务内容:
1、阳光心园督导
组建由专业人员参与的督导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对11家阳光心园日常运行、服务规范、活动情况等进行督导,项目期内不少于2次。
2、心理健康测评
对全区阳光心园注册及非注册学员(约82名)进行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
3、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沙龙
开展针对阳光心园管理服务人员业务方面的培训及针对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属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项目期内不少于2次。
4、心理康复辅导拓展活动
组织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家属开展丰富的拓展活动,原则上每个街镇参加1次,若单个街镇人员不足可适当合并开展,不少于200人次。通过举办团队展示活动,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自信心,更好地融入社会。
5、心理疏导服务
设定专门场所及固定时间接受心理咨询预约,至少每月2次;开设心理服务热线,接受残疾人家庭预约心理疏导并提供服务。
6、心理健康宣传
参与区、街镇残联在特殊节日(残疾人日、爱耳日、爱眼日等)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等;制作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短视频,不少于2个。
管理要求:
1、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有效开展工作。
2、注重工作效果,不断丰富内容。
3、加强同区残联和各阳光心园的联系;做好项目宣传。
4、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及防疫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5、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并提交甲方备案。
6、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能有序进行,能够合理安排、调整实施工作,并且定期做好项目的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考虑残疾人的实际状况,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预案,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开展。
7、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施单位须接受需求方及其所委托机构的监管要求,并向需求方及时汇报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过半后须向需求方准时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8、项目结束后实施单位须向需求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项目结束向需求方递交结项报告。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所有被接受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
(六)项目经费
1、本项目总经费150000元。
2、项目费用包含:心理咨询师补贴,社工补贴,会议培训活动组织管理费,活动所需耗材,办公费、税费等。
3、付款方式:按季支付
期次 | 时间、条件 | 支付比例 |
1 | 2025年8月,服务时间满3个月 | 25% |
2 | 2026年1月,服务时间满6个月,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 25% |
3 | 2026年3月,服务时间满9个月 | 25% |
4 | 2026年6月,服务期满,递交项目结项报告、且评估合格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