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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哪些疾病患者应暂缓结婚?
发布日期: 2010-07-15 字号:[] [] [] [增加行距] [缩小行距] [加粗] [高亮] [还原]

    性病、麻风病未治疗者,精神病发作期间或病愈后尚未稳定2年以上者,都应暂缓结婚。 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在规定隔离期间及未治疗前暂缓结婚。为了防止夫妻间传染和扩大疫情,在未能隔离之前不许结婚。性病可以通过性生活传播,如怀孕还会危及胎儿,因此在未治愈前不应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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