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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精神残疾的评定标准是什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发布日期: 2003-05-30 字号:[] [] [] [增加行距] [缩小行距] [加粗] [高亮] [还原]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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