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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总结
发布日期: 2004-07-01 字号:[] [] [] [增加行距] [缩小行距] [加粗] [高亮] [还原]

    根据沪残联[2000]办字第043号通知精神,青浦区残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照“九五”计划的具体要求,逐一进行了检查总结,现将执行情况汇总如下。
    自县政府(97)57号批转实施《青浦县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1996~200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比较好地完成了“九五”计划所确定的各项指标,使我区的残疾人事业在原有的水平上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残疾人的自强信念、自身素质、自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我区的残疾人工作紧紧跟上全区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快节奏,适度、适时、适当地开展各方面的工作。

一、康复
    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是残疾人恢复功能,减轻残疾程度的一条有效途径。根据“九五”计划指标,为保质保量完成康复任务,本会积极会同民政、卫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通力合作,五年来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37例,占上海市下达任务数720例的116.25%;聋儿康复语训24名,占分解任务数22名的109%,其中有6名参加市里评定拿到了证书(5名达到一级康复,1名达到三级康复),康复率为受训聋儿的25%;智残儿童康复完成1名,是55名的1.8%;智残儿童家长培训,因客观条件的因素,任务数55名,完成为0;低视力配镜康复完成15名,占22名任务数的68.18%;肢体残疾矫形手术完成2名,占上海市下达的任务数58名的3.44%;假肢器安装完成20例,占上海市下达任务数1200例的1.66%;矫形器安装完成15例,占420例的3.57%;肢残者系统化康复训练完成45名,是60名的75%;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完成1190件,占上海市下达任务数1600件的74.37%。
    从上述任务的完成情况来看,尚有不少任务没有全部完成,其原因一是基础设施较落后,二是重视程度还不够,究其原因种种,但是我们仍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实际出发。五年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对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1997年5月16日,青府发[1997]57号,批准《青浦县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1996~2000年)》的通知,要求各镇(园区)、各部门要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本计划的完成。97年5月26日,青残康[1997]办字第04号,制发青浦县残疾人康复“九五”配套方案,为了更好地落实康复工作的各项任务,依据《上海市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和本县《青浦县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精神,会同县计委、卫生局、教委、公安、财政、民政、残联七个部门共同制定了青浦县“九五”社区康复、视力残疾康复、肢体残疾康复、聋儿康复、智力残疾预防及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七个配套实施方案,为此,明确了各部门在康复工作方面的各自职责。
    2、搞好调查摸底,做好筛查工作,是实现残疾人做好康复工作的基础。1998年在县康复办的统一安排和市康复办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由市康复办织的专科医生和本区的社区康复医生,用四天的时间对全区21个镇(园区农委)3834名肢体残疾者进行康复筛查,筛查率占全区肢体残疾的86.1%。筛查出可手术对象332名,可训对象1128名,可安装假肢矫形器的对象258名,不可训练对象1809名,暂无结论的307名,通过医检筛查,为实施康复工作提供了依据。
    3、加强思想动员,制定优惠政策。根据市残康办“九五”期间分配给我区的白内障康复手术任务,除少数康复对象有积极性,大部分对象对实施康复手术有后顾之忧,怕手术后效果不好,或是经济困难,年龄较大。根据上述的种种想法和不稳定因素等情况,在对贫困户中的患者实行补助的基础上,青府发[1999]54号文批转区残工委关于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工程的请示,明确保障线以上(城镇月人均收入280元—350元,农村年人均2000元—3000元,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一般贫困对象采取手术补贴的办法。根据文件精神,各镇残联和从事康复工作的同志不厌其烦上门做思想工作,从康复原理到实际手术例子,引导启发,并讲清政府给予医疗补贴等有关政策,解除康复对象的后顾之忧。1999年和2000年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有经济困难的患者给予补贴的有237人次,补贴经费总额为314936.49元。补贴经费的来源主要由财政、民政、残联和老龄四家负担。
    4、聋儿语训采取校训和社区家庭训练相结合。对已掌握的聋儿康复对象,会同语训班老师上门家访、动员,要求家长对小孩负责,讲明早康复训练的好处,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聋儿,镇里给予补贴并动员到校参加语训;在校语训的聋儿,区残联每人每月补贴20元,使我区“九五”期间聋儿语训任务完成并取得好的成绩,经市康复评估有6名获得了证书,其中5名达到一级康复,1名达到三级康复。
    5、由于财政作后盾,确保我区“九五”期间康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五年来区财政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划拨用于残疾人的康复经费488600.00元。

二、教育
    我区现有两所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在校接受教育的共168人。另外全区尚有366名弱智学生分布在15个镇中心小学开设的辅读班和随班就读。随着教育格局的变化,我区的聋儿新生已逐步转入上海启音学校,在此过程中,区残联会同教育局、聋哑学校,就部分残疾儿童入学难问题,与所在镇政府协商,区财政挤出有限经费进行资助,并对小蒸镇、商榻镇的2名聋儿给予一次性补助。“九五”期间,区残联尽一切努力分别为两所特殊学校送去了电热水器、电冰箱、彩电等,缓解了在校生日常生活和文化娱乐困难。96年起每年拨出专款用于购置设备,保障特教学校职业技能班的开设,几年来共累计拨款66835.40元。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广泛的助学活动,在市残联基金会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关心和支持下,五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区61名特困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实行了助学,共发放助学金6万余元。

三、劳动就业
    劳动就业是解决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个人和家庭生活困难的根本所在。我区的残疾人就业主要通过两条主渠道。一是福利企业集中安置、二是分散按比例就业。目前在我区现有的304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5388名。年产值达15亿7586.74万元,年利税15088.36万元。五年来,通过贯彻实施《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原市府53号令和重新修订的《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市府82号令,自1996年至今,全区分散按比例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五年中共推荐残疾人分散就业1033名。按政策规定同时开展向缺比例单位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历年累计共收取保障金254万元。在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上坚持做到了收支两条线原则。

四、扶贫解困
    五年来,我区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纳入政府扶贫、救济的工作全局,扶贫工作得到了有计划的推进和实质性的落实。自96年起,建立了重残无业特困助残金,对本区各城镇重残无业特困人员实行定补,由市、区两级共同负担,共发放助残金6万元。同时对81名残疾人贫困户通过三级扶助翻建了新房。根据市府关于对重残无业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规定,自98年下半年起我们对全区城乡重残无业残疾人进行了调查、审核,使333名重残无业人员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其中城镇居民215元/月,农村人员1600元/年,实行4:4:2三级定补。到99年享受重残无业人员增加到454人,标准也随之增加到城镇居民280元/月,农村人员2000元/年,并由区、镇两级负担。截止2000年9月,全区共有699名重残无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其中城镇居民101名,农村人员598名。累计发放保障金144万元。与此同时按照《上海市城镇重残无业人员养老补助试行办法》,为符合条件的74名人员办理了养老补助。

五、职业培训
    劳动技能和职业能力的提高为就业奠定了基础,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进一步加快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和竞争能力,为了使残疾人能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结合本地区实际,五年来,我们通过社会办学,委托培训,自己办班等多种形式,对在校、在厂和社会各类残疾人进行了各种不同专业的培训。接受培训人数达310余名。同时积极探索盲人就业新途径,举办了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班,在参训的17名学员中,除1人未能通过外,其余16人均取得了“中国盲人按摩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六、文化生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文化生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针对残疾人生理状况和精神需求,残联想方设法,积极为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创造条件,提供参与机遇。五年来,在政府部门的重视下,经过残联的努力和协调,本着“重在参与,逐步提高”的方针,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98年5月,在市弱智人士田径运动会上,获19金、23银、23铜,名列全市代表团第三,被评为精神文明代表团。1999年8月16日至8月19日我区成功地举办了青浦区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全区21个镇(园区农委)均组团参加,共有193名残疾人体育健儿参加了田径、篮球、乒乓、象棋四大项竞赛。在此基础上,1999年11月组团参加了市举办的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经过参赛运动员的顽强拼搏,为青浦争得荣誉,取得了五金、二银、一铜的好成绩。
    结合每年的全国助残日和宣传周活动,全区21个(园区农委)和残疾人较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多彩,如文艺汇演,竞技比赛,组织残疾人进行旅游参观活动,看电影等。99年区残联组织了28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到北京参观旅游活动。
    残疾人事业不仅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而且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九五”期间,我们从宣传入手,为残疾人事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五年来在助残宣传活动中我们走访总数达到2000多人次,其中各级领导走访就有550人次,走访残疾人家庭1200户,赠送慰问金45万元,召开各种座谈会、茶话会3000多人次,组织残疾人外出参观活动100余人次。以基层单位为主,经常开展些适合残疾人参与的游艺活动,如棋牌比赛、竞猜等,增加残疾人的业余乐趣。为活跃残疾人的文化生活,97年区残联组织了残疾人征文活动。99年市残联组织“祖国在我心中”征文活动中我区投稿四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于今年5月6日至14日在上海市举行。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重视,进一步扩大残运会的社会影响,大力宣传残运会“平等参与、自强奋进”的宗旨,根据组委会决定和组委会大型活动部的安排,我区于5月2日举行火炬传递活动。为此,我区建立了火炬传递活动组织委员会,由区长助理陶夏芳任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统一部署、协调指挥、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圆满完成了规模较大的火炬传递活动。通过这次火炬传递活动,充分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关心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伟大成就,让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时代业绩的伟大成就,集中体现我区人民为办好残运会、当好东道主的主人翁精神,重点突出我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特色和成果,全面展开我区青年一代的精神风貌。

七、社会环境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为残疾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工作的立足点。运用新闻媒介,把握好残疾人事业的舆论导向,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发展动态,对进一步树立助残意识,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使残疾人事业融于社会,起到积极效果。
    近几年来,凡涉及到本区在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大、中型活动和热点工作均给予大量宣传和报道,区残联都要编写和翻录有关宣传资料,结合大型助残活动,扩大宣传,提高全社会助残意识及无障碍设施的意义。每年一次的助残活动,不仅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更是一次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时机。有组织地开展助残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为周围的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使残疾人在精神和物质生活上得到实惠,使残疾人感到政府的关心、社会的温暖,激起残疾人发扬自强的信心,在社会上引起良好的反响。
    为了聋儿早日能够达到语训康复,99年青浦电视台进行实地采访,多次进行电视宣传活动,让语训的聋儿和语训的老师在电视上发表讲话,以先进典型事迹激励残疾人,对不愿接受语训康复的聋儿家庭是一次很好的宣传教育。2000年5月份市里一年一度的聋儿语训康复评估,青浦电视台百忙之中抽调人员进行跟踪采访。为了在社会上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影响,仅区残联自98年单列以来,向东方城乡报、青浦报和青浦动态共投稿27篇,运用“助残日”宣传周活动全区21个镇(园区农委)各种宣传报道120多篇,悬挂宣传横幅200余幅,宣传标语3000多条,设点咨询服务30余次,对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八、组织建设
    青浦区残联1998年7月机构单列升格,隶属区政府领导,机关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结合青浦撤县建区,机构级别为正处级。青府发[1999]15号文同意《关于调整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的请示》,由县府陶夏芳副县长任主任,二十八个委、办、局为成员单位。
    根据“三定”方案精神,做好机关人员的过渡事务,编制职位说明书,呈送县委组织部报批,现已得到落实。加强对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定了各科室及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理事长接待日和科室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并以《值班日志》把每日要事记录在案,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履行职责、规范服务,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布上墙。
    规范基层残联的工作责任制,制发《关于一九九九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残联工作责任制,突出重点、抓难点,促进基层残联工作广泛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县编委的批文、县残联加强对镇级残联组织机构的督导,镇级残联业已完成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到了有机构牌子、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
    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按照要求,99年6月底全县二十一个镇(园区农委)的残疾人代表大会,保质保量、按时召开,普遍实现了认识、宣传、组织、措施四个到位。切实增强了残联组织自身战斗力,真正发挥“代表、服务、管理”功能。
    为确保社会稳定,把信访工作融于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从形式上形成了健全的信访服务网络。针对不同来访对象的实际要求,竭尽所能加以帮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残车置换工作,从拟制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到置换车辆,始终贯彻市三车办的要求,区委、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加、亲自过问,各职能部门领导和各镇分管领导也亲临指挥、协调工作,确保了残车置换工作的顺利完成。据统计,共置换车辆193辆,车主191人(2人为一残二车),其中有牌有证车主120人,无牌无证车主70人,交旧车换新车77人,折价295500元,新购车2人,置换补贴113人,市级置换补贴374000元,县级奖励及大功率车主补贴101300元,合计475300,加上新车折价总计770800元。残车无业车主25名(城镇),全部落实安置就业。

九、法制建设
    政府部门和残联要结合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研究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的办法和政策。县府残工委会议,审议、修订《青浦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成员分工及工作制度》、《青浦县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残疾人的若干规定》,形成可实质性操作的意见,为纳入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全区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使残疾人更好地得到法律帮助。
    配合区人大对我区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上海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两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五”期间,我区在认真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切实加强自身业务建设,在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努力拓展残疾人事业,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状况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的同时,也为青浦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针对残疾人工作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因而使得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措施,把残疾人工作做好做实。

 

 

 

 

                                                                        青浦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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