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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残联2006年工作总结2007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09-07-01 字号:[] [] [] [增加行距] [缩小行距] [加粗] [高亮] [还原]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是残疾人“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区残疾人工作进入新一轮发展的关键年。一年来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市残联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以不断开拓,创新进取的工作方法,向社会展示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绿色青浦”中各项实践活动。现就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智障人士“阳光之家”的长效管理工作,积极创办区级示范型“阳光之家”,成效明显。作为2005年市府实事项目之一的“智障人士阳光行动”,得到了各级政府重视和关心,全区11个街镇先后都建立了智障人士“阳光之家”,总面积达到2400平方米,注册学员462名,有48名助理员担任了阳光之家的工作人员。开办以来,各“阳光之家”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智障人士的各类活动,得到了学员、家庭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赞誉。为规范管理,有效促进“阳光之家”各项活动的开展,以青残联[2006]19号文制定《关于本区智障人士“阳光之家”的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发各街镇贯彻执行,从而使阳光之家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按照市中心每个区县都要建一所区级示范型“阳光之家”的要求,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协调,寻找合适的地点,最后确定在练塘镇创办我区的示范型“阳光之家”,并于12月6日揭牌。示范型“阳光之家”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情景模拟区域和食堂设施。情景模拟区以移动的形式模拟居家生活、车间劳动、通信联络、交通安全和社会生活等功能,使学员有身临其境的感受;食堂不仅提供用餐,同时也作为学员进行烹饪训练。整个占地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20平方米,真正起到全区智障人士“阳光之家”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落实市府“重残无业养护服务”实事项目,超额完成养护任务。根据市政府实事项目“为3500名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服务”的目标,以青残联[2006]20号文制定《青浦区实施重残无业人员养护服务方案》。按照市计划任务数,我区在8月底就完成了160名指标任务,同时开创了跨区域的养护事例,充分调动各种资源,截至12月初,已有184名重残无业人员享受到了这项优惠政策,区残联补贴经费180583元,真正把党和政府对这些最需要帮助的群体的关爱落到了实处 。

三、出色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圆满完成本区范围内抽样调查的各项工作。根据市残联[2005]91号以及青府办发[2005]57号有关文件要求,我区的抽样调查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密切联系二镇一街道抽调办,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各阶段的工作。自4月1日举行了青浦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入户启动仪式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了金泽、练塘镇、盈浦街道6个调查小区的入户调查工作,共涉及金泽镇新池村、田山庄村,练塘镇泾花村、东厍村,盈浦街道三元河居委、庆新居委六个小区。总调查数871户,残疾人家庭151户;调查总人数2491人,其中男1218人,女1273人,依次为本市户籍2288人,外来人员203人;0—6岁儿童101人,定性率为0;7岁以上筛查疑似残疾人339人,筛查阳性率13.61%。定性残疾人数174人,定性残疾人比例6.99%,本市户籍172人(其中65岁以上94人,所占比例为55%),外来人口2人。定性残疾人分七种类别,其中视力残疾23人,听力残疾67人,言语残疾1人,肢体残疾50人,智力残疾6人,精神残疾13人,多重残疾14人。调查入户率100%,见面人数2335人,见面率93.74%;失查疑似残疾人数1(常住精神病院);医检人数440人,受检率100%。 本区的抽样调查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调查,不但得出了准确的结果,为制定残疾人政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资料,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动力。同时在调查中,调查队走村访户,走进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生活,倾听残疾人呼声,在极大程度上烘托了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给予了残疾人朋友真挚的关爱,真实地反映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意义和残疾人工作的宗旨。

四、全面开展残疾人“送康复服务上门”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实现本区到2012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开展残疾人“送康复服务上门”工作。截止11月,全区已为6820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书,享受由社区医生每月一次上门提供的以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知识普及、健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服务次数为62565人次,补贴经费186941.7元。为进一步推进“送康复服务上门”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残康办的要求,从今年起对此项工作的服务效果进行质量评估,其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提高残疾人的满意率。为此区残联以青残联[2006]24号文,制定《青浦区为残疾人“送康复服务上门”效果评估工作方案》下发各街镇残联,从而进一步完善社区康复服务形式,提高基层康复服务能力,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与本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继续开展智障人士社区特奥活动,配合市特奥会做好迎接07年国际特奥会2006年特奥运动的各项预演工作。开展特奥运动,有利于促进智障人士增强体质,培养他们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因此继续开展智障人士社区特奥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地将培训任务落到实处,年内完成特奥运动员训练187名,至此全区注册特奥运动员达到1850名。组队参加全国第四届特奥运动会的轮滑比赛,参赛运动员2人,共获得6金、2银、1铜和一个第四名的好成绩;积极参加“月月有赛事”7个项目的比赛,参赛运动员34名。 2006年特奥运动会上海国际邀请赛从10月11日至20日在上海举办。根据国际特奥会的要求,在举行每一届国际特殊奥运会举办地的上一年均要进行一次邀请赛,同时开展社区接待计划、健康计划、团长会议、25个项目的竞赛等各项活动。区残联参与本次国际邀请赛的整个过程,及时成立了2007年上海国际特奥会青浦区执委会,下设竞赛委员会、后勤和保障委员会及执委会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接待任务后,迅速成立社区接待委员会,并在盈浦街道建立了社区接待工作小组。同时积极宣传,进一步营造关爱智障人士、关注困难群体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体现“平等、接收、包容”的特奥理念。从接待社区周围的树木上到街道两旁,从社区的墙壁上到居民的手中,从竞赛场地到特奥运动员的住地,到处都悬挂和张贴着特奥的标志和振奋的标语。广大宣传媒体,加班加点赶制节目,记录下一幕幕感人的镜头。认真完成柬埔寨和缅甸代表团的社区接待任务,得到市社区接待部的多次表扬。由于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使2006特奥会上海国际邀请赛在青浦区的各项赛事圆满完成。此外,承办特奥会邀请赛三个水上项目的比赛,共有4个国家和黄浦区、青浦区的83名运动员参加,共获得金牌11枚、银牌8枚、铜牌13枚、其他参与奖等22枚奖牌;积极参加帆船、皮划艇、轮滑、机能活动和表演项目龙舟五个项目的组队工作,参赛队员达83人。

六、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有声有色。助残日前夕,召开区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会议,布署助残日期间有关活动。组成区“阳光之家”智障人士歌咏队,参加市残联歌咏比赛,并取得了优胜奖。5月20日,在区桥梓湾广场举行“青浦区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区司法、卫生、劳动、残联等单位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医疗康复、劳动就业等政策咨询,共接待36人次,发放宣传小册子100余本;在活动现场18名残疾人为社会提供理发、小家电维修、盲人推拿等特色便民服务,服务对象140人次。现场还举行“我愿帮助最最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捐款仪式及轮椅车捐赠仪式,161辆残疾人轮椅车发放到了残疾人手中,为残疾人出行提供方便。 助残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及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的领导在区、街镇残联领导的陪同下,走访各街镇困难残疾人家庭27户,每户送上慰问金1000元和实物,共计金额28000余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各街镇领导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760户,送上慰问金及实物124455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愿帮助最最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的爱心募捐活动,通过分散和集中捐款,共收到30多个单位及个人爱心捐款74120元。全区上下,助残日期间共悬挂宣传横幅90余条,标语784条,黑板报93块,二台一报发布报道33篇,组织残疾人外出活动146人次。青浦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增配字幕,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方便。今年的助残日活动既有传统做法,又有创新意识,取得了圆满的成效。

七、因地制宜开展残疾人各项康复服务。 1、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管理。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区残联狠抓康复机构的管理,确保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转正常,并不断增加服务内容,让广大残疾人得到有效的康复训练服务。加强街(镇)康复机构的管理,做到工作有人员,任务有人做的格局,今年在白鹤镇、金泽镇、盈浦街道新建了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实现全区11个街镇都有了社区残疾人康复站。 2、以社区康复为重点,完成各项康复任务。为3547名残疾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其中参加市康复中心体检947人),补贴经费113640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93例,其中市贫困补助手术295例,市补贴295000元,区残联补贴590000元;完成市要求的10名脑瘫康复训练任务,补贴经费25000元;完成低视力配用助视器23例;完成聋儿语训4例;家长培训4人,补贴经费4160元;完成智残儿童训练20人;完成肢体康复训练45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5人;完成肢体矫治手术7例,补贴经费22000元;为一名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了“复聪行动”,并由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和区残联各给予救助2万元,合计6万元;完成用品用具配发2561件,区残联配套经费12087.5元;完成残车年检104辆,并做好残车保险、燃油补贴等工作,为残车主共补贴45760元;为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矫形器15例,区残联配套经费31200元;完成了14名盲人定向行走的培训任务,做到有训练方案和档案记录。

八、突出重点,残疾人劳动就业再创新高。 1、积极推荐残疾人就业,就业渠道多样化。发挥基层残联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加强与各用人单位的联系,积极推荐残疾人,开办招聘专场。截止11月底,共安置残疾人就业257名,其中集中就业224名、分散就业17名、个体开业2名、非正规就业14名,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指标。此外,在白鹤镇新建一残疾人扶贫基地,联动就业的残疾人家庭49户。 2、继续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截止2006年11月底,共受理单位申报217家,其中免缴、不缴单位162家,应缴单位55家,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009559.84元,对有残疾人但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按照先征后退的办法,共退返保障金1508693.80元。同时,对残保金欠缴单位作了一次全面清理,寄发《催缴通知书》,督促欠缴单位按法规政令办事,依法缴纳残保金,补缴金额达2378018.87元。 3、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以全区集中培训、街镇及社会单位分别办班与个人分散培训等形式、学历教育与技能提高相结合,全方位、多形式、广开展、突出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年内区级层面集中举办4次培训班,分别是79名助理员手语培训、46名电脑初级培训办、50名康复工作培训班、33名阳光之家负责人、教师培训班,并在两所特教学校开办烹饪、插花等培训人数达70名等等,合计总人数达到577名。

九、深入实施各类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1、农村残疾人“两保”工作全覆盖。“推进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工作实现全员覆盖”实施几年来,已基本做到全员覆盖。今年共有4020名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5957名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按规定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数900名,补贴金额257283元、享受合作医疗补贴的人数3753名,补贴金额443187元。 2、贫困残疾家庭重残无业保障、危房改造。截止11月底新增重残无业238名,目前已享受重残无业人员达1991名,其中城镇543名、农村1448名,投入资金达607万余元,其中区镇两级投入443万余元,残保金投入164万余元。今年新增18人参加城镇重残无业养老补助,目前参补人员达137名,11人正在每月领取养老补助金。享受城镇重残无业医疗帮困卡人员303人,金额达151500元。今年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7户,受益残疾人17名,每户可得到3000元左右实物补助。 3、扶残助学春雨行动惠及残疾学生和家庭今年全区共有848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得到救助。其中高中525名、大学323名,合计金额1440500元。对今年新录取全日制大专院校的残疾学生,由区残联专门进行奖励,共有3名残疾学生得到了奖励,共颁发28000元奖励金。 4、根据我区残疾人事业实际情况,修改出台相关文件。依据《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就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为依法征收,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加大征收力度,年内重新制定《青浦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0日印发。目前各街镇依据本办法做前期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等准备工作。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助残服务社和残疾人工作助理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精神,加强对街镇助残服务社和残疾人工作助理员的规范管理,出台《青浦区关于街镇助残服务社和残疾人工作助理员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和发挥助理员的积极性。同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展示我区助理员队伍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专门召开青浦区先进助理员表彰大会,对39名助理员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奖金和证书。 5、全面完成村(居)残疾人协会达标工作。为完善全区残疾人组织建设网络,推进残疾人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市残联工作部署,我区于2005年全面完成228家村(居)委会残疾人协会建会工作后,通过一年的努力,截止11月底,已全面完成228家村(居)委会残疾人协会达标工作,超额完成年初三分之一达标的预定目标。

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 1、为困难残疾人送温暖,体现政府关怀。元旦、春节期间,区残联领导和区府残工委领导亲自登门走访全区各镇(街道)2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为每户送上1000元慰问金及实物,期间,通过直接走访和委托各镇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约1250余户,共计送上慰问金和实物达51万元。 2、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来信34件,来访61人次,认真处理每件来信,坚持做到有信必回,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办结率100%。为12名残疾人配偶迁户入沪办理审核上报工作,其中5名已批准入沪,切实解决了残疾人生活、工作和子女就学后顾之忧。 3、积极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办《青浦残联简报》,这是区残联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按照今年基层残联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截止11月底,全区各镇(街道)共上报信息104条,《青浦残联简报》共录用41条。完善残联工作三级网络体系,信息平台已正式启用。 一年来我们确实为残疾人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党和政府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差距甚远,存在许多问题,促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扎实工作,一是由于各镇、街道实际情况不同,对残疾人事业重视程度也有所差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文化精神需求的提高,社会对残疾人越来越关注。建设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残疾人工作,急切基层残联工作的领导铭记于心。二是残疾人就业培训质量有待提高。福利企业作为残疾人就业主渠道,吸纳了大部分残疾人就业,但是挂靠不上岗现象突出。 就业含金量不足,残疾人总体素质与用人单位的需求有一定距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按用工单位岗位需求定向培训少,且培训缺乏针对性,中高级培训偏少。三是残联机构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要加强残联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残联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开展“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四是残疾人工作缺乏创新和亮点。思想观念解放力度不够,工作思路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工作中没有突出的亮点,在新形势下,残联工作不断有新事物出现,迫使我们要与时俱进,工作才能更具活力。

2007年工作计划

2007年我区的残疾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在区委、区府和市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开拓创新,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着力推进本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把残疾人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残疾人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作为第一目标,将工作的重心贯穿于服务始终。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对智障人士“阳光之家”的长效管理。智障人士“阳光之家”建立和开展活动以来,得到了广泛的好评,要加强对智障人士“阳光之家”的长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使“阳光之家”的运作能更上一个层次。特别要发挥区级示范型阳光之家的示范、辐射作用。因此,要进一步抓示范、树典型、攻后进,促平衡,从而使阳光之家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因地制宜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争创社区康复示范(达标)街道(镇)。根据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达标)街创建工作三年的周期活动要求,2007年我区要达标街道(镇)分别为徐泾镇、华新镇、白鹤镇、练塘镇、金泽镇,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新发展、新提升、新进步的重要基石,作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同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本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发展,逐步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真正让残疾人得到实惠。继续加强康复机构管理,形成三级康复网络,为到2012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而努力。进一步做好“送康复服务上门”、“健康体检”、“重残无业人员养护”和“脑瘫康复训练”等社区康复工作,逐步实现对有要求的残疾人实行“按需服务”的目标。根据市残联对我区进行的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项目的试点工作,为12500名残疾人进行健康体检,为10000名残疾人进行个性化配发用品用具。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00例左右,为20名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完成5名聋儿言语康复训练和家长培训及0-14岁智残儿童机构训练和家长培训工作。落实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加强用品用具供应和残车管理力度,为适应安装假肢、矫形器的贫困残疾人实现发现一例,解决一例。

3、以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开展系列活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开展系列扶残助残的活动,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既要有传统做法,又有创新意识,平等共享、把温暖送进贫困残疾人家庭,举办残疾人招聘会和就业咨询会,召开座谈会、茶话会,提供志愿者为残疾人服务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助残意识。结合助残日的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导、宣传各级政府为残疾人事业采取的积极政策和措施。同时运用网络、公益广告、黑板报、宣传橱窗、标语口号等形式,营造残疾人事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4、积极配合市特奥会做好07特奥国际邀请赛工作。承办在我区举办的三项水上运动项目的比赛工作,跟区体育局密切协作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荐我区的优秀特奥运动员参加07年国际特奥比赛,同时做好特奥赛事期间的各项特奥活动。认真做好07年上海国际特奥运动会的宣传工作,完成市宣文处要求的在六月份举办的特奥巡回宣传活动。加强社区特奥活动的经常性管理工作,督促各街(镇)举办每年1—2次小型特奥比赛,完成市特奥会下达的188名注册特奥运动员的任务。

5、全面实施区级残保金征收及按比例就业工作。青浦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印发,在2006年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等工作的基础上,2007年要全面实施,充分发挥街道、镇残联的积极性,促使征收残保金与安置就业同步推进。

6、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残疾人救助全覆盖。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力度,特别是重残无业人员、一户多残、无业老年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在已有基本保障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新的实惠。确保已有的相关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加强对相对困难残疾人的保障工作的调研,争取逐步实施分类保障,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做好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工作,对符合享受农村“两保”对象及时实施补贴;规范实施重残无业医疗帮困和重病大病残疾人一次性医疗费补助等工作,确保生活补贴和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发放及时、门诊帮困卡发放准确;继续做好城镇推保对象的养老金补缴和城镇重残无业个人养老金补充缴纳工作;逐步扩大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范围;进一步落实、完善、保障贫困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做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的救助工作,三方联手,为18名非常渴望入学、具备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使残疾同胞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7、坚持“以人为本”的就业方针,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以安置新生劳动力、化解就业难点和提升残疾人就业层次为重点,稳定集中就业,全面推进分散就业、非正规就业和扶持自主创业。全面完成市劳服中心下达的年度就业指标。认真贯彻实施市府第82号令,依法开展按比例就业和保障金征缴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欠缴单位的清理,加强催缴工作,与社保中心多沟通、联络,争取他们更大的支持,同时也要与单位加强联系,几方面结合,争取有一个大的改观。发挥扶贫基地的作用,年内新创办农村就业扶贫基地不少于1个,加强对原扶贫基地的检查指导,更新补充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到适合自己的基地环境中就业。

8、加强残疾人培训力度,推进残疾人就业。抓培训、促就业,确保完成市中心下达的年度就业和培训指标。应届残疾大学生实现当年毕业当年就业,各类就业安置率达到市中心的要求。以开发残疾人劳动技能、提升残疾人职业地位、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为目标,改善自身环境与条件,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各类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为今后平等参与社会打下基础。筹划残疾人职业技能见习基地,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社会用人单位需要的培训项目。进一步规范助理员工作职责,开展经常性、系统性、专业性的服务培训,稳定队伍,提高服务能力。

9、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推进区残联信息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提升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服务综合能力。充分运用市、区、镇(街道)三级网络,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服务格局,以实现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信息化“一门式”服务。年内设想与街镇阳光之家联网,实现资源共享。

10、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检查督导工作。抓住发展机遇,依法推动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统一协调、齐抓共管,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无障碍督导大队的管理和经常性检查督导工作,着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根据市无障碍推进办的要求,完成无障碍进家庭的改建,使广大残疾人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

1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在基层助残服务社、残疾人服务社建立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各镇残联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发扬“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助残员的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助理员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各镇(街道)助残服务社和助残员职责,发挥残疾人骨干作用,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培训、社会助残、文体、康复、维权、无障碍建设督导和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重残无业人员的救助等工作。完善基层残疾人工作网络,更为残疾同胞就近就地提供各种有针对性的服务,满足残疾同胞的需求。落实专门协会工作,在做到有专职干部、有活动场所的基础上,对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依据有关程序进行协会分设,班子人员适当调整,确保专门协会正常稳定运转。

12、结合新农村、新郊区建设,开展特色工作。落实安居工程,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开展教育救助工程,我区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已纳入普通教育体系,但目前全区仍有36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无法到校,将与区教育局特教中心、区辅读学校三方联手,为其中18名非常渴望入学、具备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

青浦区残疾人联合会

200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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