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青浦残联2009版 > 规划计划
 
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09-07-01 字号:[] [] [] [增加行距] [缩小行距] [加粗] [高亮] [还原]

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

根据《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与《青浦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为进一步适应青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结合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执行情况回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下,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基层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十五”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落实。

(一)康复服务顺利扩展以社区康复站为载体,在重固、白鹤、徐泾、赵巷、华新、朱家角、练塘的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相继成立了社区康复站,确保广大残疾人能及时、方便、就近的得到康复服务,为近3500人次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康复服务,实现残疾人康复训练不出社区。“十五”时期,白内障复明手术1664例,完成任务数的166.4%;完成低视力康复55人,完成任务数的68%;肢体矫治手术贫补11人,完成任务数的42%;成人肢体康复训练51人,完成任务数的51%;脑瘫儿童康复训练7人,完成任务数的46%;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58人,完成任务数的74%;完成聋儿康复8名;用品用具供应8552件,完成任务数的285%。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已经启动。

(二)教育就业工作运转良好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教育是关键;提高残疾人的安置就业,培训是重点。“十五”期间,我区残疾儿童学前入园率达40%以上,中轻度智残儿童教育入学率达97.52%,3117人次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得到“春雨”救助。同时,充分利用本区现有资源,举办各类培训班,有527名残疾人接受培训,实现培训促进就业目的。通过多种形式,5年内安置就业974人(其中集中就业571人;分散就业81人;个体开业17人;扶贫基地就业38人;非正规就业384人)。通过“万人就业项目”为384人解决了“就业难”的问题。“智障人士阳光行动”在我区得到全面实施。我区11个镇(街道)都已建立普通型“阳光之家”11家,接收学员419名。

(三)残疾人初级保障稳步推进 “十五”期间全区残疾人保障基金征缴总额3765余万元,补充财政不足,有效地保障了残疾人的根本利益。为64名在职和有工作经历的残疾人认定了工龄和补办社会保险;扶助5939名农村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185名重残无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1845名重残无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80名“老养残”家庭得到志愿者上门服务。

(四)社会生活逐步改善通过各类助残活动,先后组织700余人次走访慰问468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赠送慰问金161万元。同时,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十五”期间,全区各镇(街道)和城区的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医院、汽车站、广场、商场、饭店等公共设施相继改建了一批无障碍设施,完成率均已达到创建要求,为残疾人走出家门、交流信息、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便利。残疾人文化生活得到丰富,在市残联组织的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奖。全区231村(居)委会先后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建会率达100%,基层残疾人工作得到加强。

(五)整体素质同步提高 “十五”期间,为展示残疾人事业的成果,肯定成绩,进行表彰,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举行了“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大会,12名残疾人自强模范,28家扶残助残先进集体、38名扶残助残先进个人,11个残疾人之家,得到了表彰,以残疾人的生动事例和先进事迹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组织程序,从区残联的换届选举到专门协会的调整以及镇(街道)残联的改选和231个村(居)委会残疾人协会的成立,基本形成了点面成形、条块结合的组织机构三级网络。《青浦区残疾人保障规定》、《青浦区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从一定程度上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优化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法律援助机构受助案例24件,调解纠纷及法律咨询229件,残疾人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提高残疾人的“依法办事、以法维权”意识。通过培训,使一批残疾人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走上了自主创业之路;通过培训,使384名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在服务残疾人同时,自身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区残疾人事业与整个社会的发展还不相协调,致使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综合设施同其他区县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残疾人家庭比较贫穷,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残疾人自身文化和技能水平普遍较低,造成岗位稳定率不高。残疾人的康复任务还相当艰巨,“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势必受到人、财、物的制约。因此,发展残疾人事业需要有更好的社会环境,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发展教育和培训的同时迫切需要政策支持。这些问题和困难都需要在“十一五”期间加以重视。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2007年上海承办世界特奥会为契机,在构建“和谐社会”、“绿色青浦”的大背景下,促进本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推进残疾人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共奔小康。

(二)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大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资金的投入和救助力度;加快完善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并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理解、帮助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残疾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的良好精神风貌,努力实现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急切需求和迫切愿望,使青浦区的残疾人事业与本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筑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格局、适合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的框架体系,使我区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残疾人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为携手带领广大残疾人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打下扎实基础。

目标

1,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不断完善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宣传、教育、服务功能,成立和推进镇(街道)社区康复站、村(居)委会康复点的机构建设,扩展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实现到2012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2,以发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为重点,形成比较完备的残疾人培训机制,通过分类培训,挖掘潜能、培养技能、发挥才能,增强残疾人竞争力。

 3,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登记求职预备制、试工录用合同制,规范社会用工制,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的要求,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多元化安置就业。

 4,以残疾人社会救助为抓手,在困难残疾人家庭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完善养老医疗贫补措施,力求达到全覆盖。

5,以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为切点,建立残疾人养护体系,筹建集“安养、康复、培训”为一体的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镇(街道)日间照料站,实行重残人员“居家助养、社区和福利机构集中寄养”。

任务

1,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将我区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残疾人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社会发展的差距。

3,以政府为主导,切实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协调运作的残疾人工作机制。

 4,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动员社会力量,运用社会资源,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以社区为载体,广泛动员、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5,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纽带与桥梁作用,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加强残疾人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体作用,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为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为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全社会更为活跃。

 6,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广大残疾人呼声,实现残疾人工作“三个走向”:走向社区、走向残疾人家庭、走向残疾人身边。

三、十一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任务目标: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主题,全面启动残疾人康复进社区,康复服务到家庭。到2010年,初步形成符合青浦发展要求的残疾人康复体系,到2012年基本完善组织健全、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技术保障的康复服务网络。主要措施:

 1、形成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根据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目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残疾人的康复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之中,形成有利于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政策环境。

 2、建立残疾人康复经费保障体系。按照康复经费的增长机制,区、镇两级政府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投入增长不低于同期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水平;设立残疾人康复帮困基金,制定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补贴办法;根据市残联关于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线制度,切实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的权利;积极引导社会资源进入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探索政府按需购买康复服务模式,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康复服务保障体系。

 3、完善康复工作体系,加强社区康复服务。配合民政部门,通过居家助养、社区照料、福利院寄养、集中安养等方式,将残疾人的养护纳入社会福利体系,满足不同残疾人的需求;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一个区级养护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养护场所,各镇(街道)成立1个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的康复机构。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健康体检”、“送康复上门”、“三瘫一截”和“贫困精神病人免费吃药”等服务,不断开拓新的康复项目。

4、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准确、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预防工作机制。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减少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健全出生缺陷监测体系,全面开展新生儿筛查,提高筛查率。加大对盲、聋、智力、肢体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工作,逐步形成儿童听力、视力、智力和肢体康复保健服务网络。

5、建立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定康复工作和干预效果的评价内容和方式,并结合我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保证康复计划逐一实施。

6、开拓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服务领域,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以及聋儿、“三瘫一截”等重点康复项目,提高康复率。

7、建立健全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和镇(街道)服务社二级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将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纳入村(居)委会残协工作范围,形成覆盖全区的供应服务网络。完善配发制度,有步骤地推广残疾人用品用具个性化服务,形成依托社区,三级服务机制(医疗、康复、器具),扩大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和配发。

(二)教育任务目标: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与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较大幅度提高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施行奖励办法,出台奖励政策,鼓励残疾学生考入高等学校,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增强助学力度,完善我区残疾人助学机制。主要措施:

 1、全区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保证每个适龄残疾学生都能平等、公正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大政府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比例,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师资队伍的建设。

 2、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纳入我区义务教育体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3、配合教育部门继续调整特殊教育师资结构,使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选拔一批优秀师资参加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培养特教学校专业语言矫治师、康复治疗师和心理治疗师。

4、积极鼓励残疾学生求学进取、奋发向上,对考入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学生,制订相关政策,启动奖励机制。

(三)就业任务目标: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坚持以条块结合为原则,大力拓展多元化推荐就业渠道,使有就业愿望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逐步提升残疾人职业地位。主要措施:

1、依法实施《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

 2、继续贯彻《上海市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大政府对福利企业扶持力度,规范福利企业管理方式,稳定和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3、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开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鼓励和帮助有一技之长、有经营意识和能力的残疾人创办私营企业,形成多元化的就业方式。

4、积极探索和开发适合残疾人从事的社区就业岗位,支持和鼓励残疾人通过非正规劳动组织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5、做好在岗残疾职工的稳岗工作。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各类企业应创造条件,优先安排残疾职工的工作岗位,保障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企业破产、歇业后,其主管部门或接管部门应妥善安排残疾职工的岗位,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6、建立以就业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建立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体系,开展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

7、充分运用、挖掘社会资源,建立区残疾人培训实习基地,为残疾人培养实际动手能力创造条件。积极为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提供各类免费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鼓励、扶持在职残疾人、特别是残疾青年参加各类职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改善残疾人的技能水平。挖掘残疾人潜能,发挥残疾人才能,为提高残疾人的职业地位创造条件。

8、依靠政府,加大农村扶贫工作力度,保证组织、措施、资金三落实。积极创办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扶贫基地,组织农村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9、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配合政府部门,帮助农村残疾人随主流人群安置就业。

(四)扶贫帮困任务目标: 切实将残疾人的扶贫帮困工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对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力度,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主要措施:

1、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逐步将所有残疾职工纳入保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运用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出资等方式,建立医疗补助金制度,帮助解决残疾人基本医疗问题;修改并完善残疾人大病重病救助办法,降低起补条件,扩大受补范围。完善重残无业人员养老补助办法,并随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适时作相应调整,改善残疾人的晚年生活。

3、依托社会救助机制,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扩大志愿者帮老助残活动的范围;贯彻执行政府廉租住房政策,制定农村低保残疾人危房改造的资金补助办法。

4、在市、区、镇(街道)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前提下,逐步对重残无业人员和老养残人员实行社会养护。

5、对全区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一户多残)通过单位、个人结对帮扶办法,在资金、技术岗位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脱贫。

6、建立健全对“阳光之家”的管理机制,并在资金上给予扶持以实现长效管理、长期运作。创办一家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的区级示范型“阳光之家”。

(五)宣传与文化体育活动任务目标: 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积极营造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努力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发挥残疾人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长,展示才华。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主要措施:

1、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通过反映残疾人生活状况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环境。

2、利用“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残助残”,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

3、组织各类残疾人因地制宜地参加群众性体育运动。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与扶持,发挥残奥会、特奥会和聋奥会的作用,将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推广进社区与家庭。组织选拔输送优秀运动员入选市队,争取参加2007年世界特奥会、2008年世界残奥会。

(六)社会环境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形成助残帮困合力,进一步树立残疾人“四自”精神,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主要措施:

1、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倡导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平等、友爱、和谐的良好氛围。

2、在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体育文化设施增辟残疾人活动设施,使残疾人参与生活的空间不断拓展。

3、努力普及聋人手语,让残疾人和社会人员相互沟通,实现“平等、参与、共享”。

4、建立志愿者助残制度和助理员工作管理机制,为营造全社会助残氛围增色亮点。

5、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建成一个重残人员养护服务中心。

(七)无障碍设施建设任务目标: “十一五”期间所有新建公共建筑、道路、车站、公园、医院、厕所等公共设施,都应建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坡道覆盖全区商业中心和主要商业网点,提高普及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程度。主要措施:

1、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2、结合市政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设施,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3、做好无障碍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公益广告中无障碍建设内容,争取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

(八)信息化建设任务目标: 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在规范完善区残联公务网的同时,将网络向镇(街道)残联全面延伸,实现我区残疾人工作决策管理和基本业务管理信息化。主要措施:

1、有效利用残联、劳动保障、民政、卫生、信息委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资源互用的合作模式,把残疾人管理与服务形成宏观决策数据库,为科学制定残疾人政策提供依据。

2、运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区、镇(街道)的残疾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将残疾人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到社区;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服务格局,实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一门式”信息化服务。

(九)法制建设任务目标: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法规体系,增强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加大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执法力度。主要措施:

1、根据市府2000年82号令,结合青浦农村地区的实际,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办法》。

2、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形式和工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并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下,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3、以多种形式组织残疾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残疾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十)组织建设任务目标: 残联组织要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要重视基层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专门协会和社区残疾人协会联系残疾人的作用,落实各项服务工作;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主要措施:

1、巩固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工作效率。镇(街道)残联要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能,建立起扎根于基层和社区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2、发挥专门协会和社区残疾人协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其利益,倾听其呼声,反映其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

3、制定实施干部队伍培训计划,使所有干部都得到较为系统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队伍。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建立残疾人信息化工作人才培养机制。

4、做好本区残联领导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进一步重视干部的年轻化;进一步解放观念,大胆使用年轻干部;必要时,可以破格选任优秀的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和残联干部队伍工作。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