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青浦残联2009版 > 规划计划
 
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12-08-07 字号:[] [] [] [增加行距] [缩小行距] [加粗] [高亮] [还原]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执行情况回顾

    “十一五”期间,青浦区残疾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绿色青浦”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按照“要分类、有梯次、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残疾人基本生活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比期初增长了259%。2490人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534名重残无业人员享受重残无业最低生活保障并给予门急诊补贴,城镇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农村人员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扶持了4922人次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12人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大幅度调高残疾人大病重病的补助标准,最高补贴从3000元提高30000元,享受大病重病补助达451人次,累计发放补贴240.19万元。危房改造从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农村危房改造67户、城镇危房修缮34 户。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共资助学生3155人次,补贴金额617.3万元。0-7岁残障儿童康复救助164人次,发放金额56.83万元。残疾人丧葬费补贴174人、5.22万元。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配发13436人次、15547件、279.54万元。残疾人车辆保险677人次,投入经费78020元。

   (二)残疾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大力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康复服务网络开展各类康复服务项目,“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市级达标验收,59522人次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服务需求率达100%,康复人均经费比期初翻一番。贯彻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507名残疾儿童少年通过特教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    享受义务教育。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五年新增残疾人就业1994人,组织5098人次参加各类培训,收缴残保金11187.03万元;依托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以“公司+农户”的模式扶持145名农村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12所阳光之家、11所阳光心园、9所阳光援助基地共注册残疾人达到792名,为各“阳光之家”配发了专用车辆负责接送学员。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为264名重残人员实行机构养护,经费400万元;1031人实行居家养护,经费332万元。无障碍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按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无障碍进家庭620户,经费360万元。残疾人证换发16300张,发放聋人信息卡168张。

   (三)残疾人文化体育丰富多样,参与社会的能力不断提升

    广大残疾人融入社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生活。2007年成立区残疾人艺术团;2008年举办残疾人歌咏大奖赛,积极参与市组织的文艺比赛;2009年国庆六十周年期间举办“迎国庆、展风采——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残疾人文艺汇演”及书画、创作、摄影等系列活动,展现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艺术才华。经常性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参与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三个水上项目训练和比赛,出色完成了社区接待任务。积极参加市第七届特奥运动会和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并参与每年的“月月有赛事”的残疾人群众体育项目比赛。全区注册特奥运动员2600人。成功举办区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来自各街镇的541名运动员展示了奋力拼搏的精神风貌。为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成立青浦区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和青浦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

   (四)残疾人事业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扶残助残的氛围不断增强

    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分别在区残联办公大楼、沪青平高速外青松路口及部分街镇设置6幅大型公益广告牌,《青浦报》不定期宣传报道残疾人事迹及残疾人事业;青浦电视台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并开设双语节目,滚动播出。每年全国助残日、上海助残周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影响。每逢节假日区、街镇领导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及时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共计发放慰问金345.79万元。125家社会单位与12所“阳光之家”结对共建,提供文化娱乐、简单劳动、康复训练等志愿者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成立信访室,配备专职信访干部,共计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497件,并建立周四理事长接待制度。发挥区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分中心和各街镇维权示范岗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两优一免”服务,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区司法部门接待来访咨询271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2件。全区通过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法律助残、科技助残等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开展“献出你的爱,圆他一个梦”为困难残疾人捐助世博会门票活动,社会各界纷纷响应,共收到单位和个人捐款达35.43万元。捐助所得善款,全部上交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用于购买残疾人世博门票,先后组织2200名残疾人分批参观。世博会试运行期间,精心组织1000名残疾人参观世博会。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募集资金,共募集现金和实物计85.6万元。举办“体验世博,分享精彩”残疾人征文活动,充分表达残疾人参观世博会的所见所闻和感想,体验世博会人性化服务的感受。

   二、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进一步缩小了残疾人生活和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切实改善了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但是仍然有许多问题和不足。如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与实际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残疾人就业水平有待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体系不够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不完善,专业干部力量比较薄弱;残疾人维权工作要加大力度;残疾人宣文工作,场所缺乏、活动单一等。这些瓶颈问题,都有待于在“十二五”期间逐步解决。本着巩固已有、完善不足、不断创新的要求,在“两个体系”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是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青浦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要围绕青浦加快建设“一城两翼”、保障和改善民生两大主题,建设与青浦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青浦特色的残疾人工作格局。

   青浦残疾人事业“十二五”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全局,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改善和保障残疾人民生为重点,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进一步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

    ——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普遍享有康复服务,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充分就业,形成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残疾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普遍提升,职业技能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能力普遍提高。

    ——优化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扶残助残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无障碍环境日趋完善。

    ——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残联组织和社会服务行业普遍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残疾人专门协会提高自我服务水平,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基本原则:

    ——坚持残疾人事业与青浦功能定位相符的原则。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利用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残疾人的需求为导向,保障普惠、增强特惠,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坚持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引入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人才,提升整个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目标:

    以进一步完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主题,逐步扩大康复服务的目标人群,进一步加强康复专业机构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发展规划和考核,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康复资源、完善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提升康复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满意度,由低水平、广覆盖向现代专业服务模式转变,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供需平衡、优质高效的康复服务体系。

    主要措施:

    1.根据“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要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及考核,形成有利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和政策保障。进一步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专业服务的工作氛围,通过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和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2.加大对康复经费的投入,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经费达到10元,原则上政府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水平。积极引导社会资源主动参与残疾人康复事业,建立政府购买康复服务的机制,使康复服务逐步走向社会化。

    3.加强区级专业康复机构、社区康复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大专业康复机构投入和人才储备建设,使残疾人康复有机构、服务有专员、质量有保障、价格有实惠。到2015年,建成1个示范性阳光心园、1个示范性辅助器具服务社,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4.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样性的康复服务,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自闭症儿童机构康复训练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对象年龄延伸至16岁、对重度残疾学龄儿童青少年开展托养服务、开展成人低视力康复、建设1家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等服务项目。

    5.加快康复专业队伍培养,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与卫生等部门联手,加强继续教育培训,确保康复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达到30学时,康复专业人员每年达到120学时,社区康复协调员每年达到30学时。通过强化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对康复政策的理解认识并掌握基本康复常识,使基层工作者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6.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快康复政策和残疾预防知识普及,通过宣传使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加强残疾人信息管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残疾人组织的信息管理及数据应用能力,逐步实现康复服务信息化网络管理,为康复服务网络的高效运行提供条件。

    7.健全残疾预防体系,降低缺陷儿出生率。加强“三级预防”,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从源头抓起,做好孕前体检预防、孕中保健预防早期干预和孕后新生儿体检筛查的工作,通过早期干预,减少残疾发生。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二)教育

    任务目标:

    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与健全儿童少年保持同等水平。保障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段及以上教育的权利。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消除学校对残疾学生的歧视。

   主要措施:

    1.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教师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设。

    2.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早跟踪、早发现、早教育,使其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相衔接。

    3.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每个适龄残疾学生都能平等、公正地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提升随班就读质量。对有特殊困难的未入学适龄困难学生,采取有效帮扶措施,送教上门。

    4.鼓励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为残疾人大学生提供需求跟踪、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服务。支持残疾人参加在职成人高等教育,开展残疾人现代远程教育,促进残疾人终身学习。

    5.继续深入开展“春雨行动”等扶残助学活动。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助学,杜绝因贫辍学现象。

    6.全面实施残疾人学生免费义务教育,逐步实行残疾人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三)就业

    任务目标:

    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完善和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政策,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残疾人就业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注重中高层次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培训与就业的结合度。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就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主要措施:

    1.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医疗)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制定同等条件下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可操作性意见。

    3.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大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帮扶力度,积极鼓励、指导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开业补贴、场地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培养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头人,通过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

    4.鼓励和扶持公益性非正规就业组织吸纳残疾人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按规定安置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巩固和完善“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建设,为有就业需求但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特殊的就业援助,落实其基本保障。

    5.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服务工作,按照五个“统一”,不断完善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依托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及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与实用技术培训,逐步提高职业培训的层次,提高培训质量和针对性,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五年培训残疾人5000人次。

    7.通过组织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开展就业援助、落实扶持政策等形式,稳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特别关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困难残疾人、零就业残疾人家庭的就业。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与政府托底保障达到100%,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安置率达100%,五年残疾人新增就业岗位2000 名。

    8.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库,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交流活动,选拔优秀残疾人参加市级和国家级残疾人技能竞赛。

    (四)社会保障

    任务目标: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实现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95%。按照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的要求,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制定残疾人的特别扶助政策。

    主要措施:

    1.落实社会保障法规政策,逐步完善扶助政策,并落到实处。逐步引入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

    2.落实残疾人相关社会保险补贴和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实施非正规就业组织中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3.落实残疾人的各类生活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研究对低保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的救助政策,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残疾人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时给予救助。采取措施,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加大临时保障救助力度,建立区级临时救助基金。

    4.完善重残无业人员门急诊医疗救助、门诊大病及残疾人重病大病等医疗救助措施,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5.优先解决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给予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实物补助。继续实施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危房修缮工作,以现金补贴形式给予补助。

    (五)宣传与文化体育

    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残疾人的思想教育,培养残疾人“四自”精神,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创造条件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显著增加,进一步丰富体育活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进一步弘扬扶残助残的奉献精神,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积极参加市有线电视台残疾人双语节目评选和展播活动,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2.将“扶残助残”列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居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范围。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残助残”,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

    3.积极利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人才资源,开展深受残疾人欢迎的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做到按时开放、专业指导,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

    4.加强区残疾人艺术团的建设,定时定点组织艺术团进行指导、排练、适时下基层开展文艺演出。办好《阳光报》,积极宣传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等政策取得的成果。力争筹建一所区级残疾人文化活动中心。

    5.强化区级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有声读物角的管理服务功能,巩固和提高区有线电视台一周新闻集锦手语节目的播放质量。倡导服务行业人员掌握基本手语,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

    6.关心、重视和扶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把残疾人体育工作纳入社会发展大局。积极组织残疾人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区体育机构每天定时为残疾人免费开放乒乓球、毛球等活动场所。

    7.发挥区残奥会、特奥会的作用,积极组织举办2011年区第二届特奥运动会和2013年区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各类体育赛事,不断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体育水平。

    (六)依法维权

    任务目标: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健全残疾人扶助政策体系。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主要措施:

    1.加大对国家和市、区各类残疾人扶助政策宣传和贯彻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政府、社会、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增强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2.进一步完善我区在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医疗、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在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时,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健全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4.逐步建立由司法、残联等部门组成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解决残疾人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方面遇到的问题。推进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建设,成立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5.认真贯彻有关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提高信访队伍业务能力,以热点和难点为突破口,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七)社区建设

    任务目标: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村居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区残疾人工作格局。完善社区残疾人组织,全面提升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为残疾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效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社区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主要措施:

    1.发挥街镇残联、村居残协在社区残疾人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残疾人的需求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协调各方,为残疾人提供具体服务。

    2.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其呼声,维护其合法权益,激励残疾人以主人翁精神,积极投入到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

    3.社区康复站(点)积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康复训练,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知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4.村居残协定期开展各类助残活动,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经常性地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组建稳固的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者扶残助残活动。

    5.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不定期多形式宣传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各类扶残助残的政策。

    6.完善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定期培训制度,探索建立社区残疾人工作者长效管理的机制,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不断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7.健全“阳光之家”管理机制,加快“阳光之家”管理服务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社会化发展道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阳光之家”的管理和发展。

    8.逐步整合 “阳光之家”、“阳光心园”、“阳光基地”现有设施,提升“阳光”系列品牌,逐步将各类资源整合在一起,建设成为“统一场地面积”、“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标识标志”、“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功能要求”的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功能服务的“阳光家园”。“十二五”期间,全区争取建设3至5 家“阳光家园”。

   (八)无障碍建设

    任务目标:

    全面推进“全方位无障碍”环境建设,增强社会无障碍意识。进一步提高无障碍硬件设施质量和软件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无障碍的覆盖水平。

    主要措施:

    1.加强无障碍建设规划,扩大建设领域,提高建设比例。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加大对损坏、占用无障碍设施执法力度,落实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2.继续开展无障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有计划分批分期进行改建,消除残疾人在日常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障碍,为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参与经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3.加大信息无障碍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子和信息技术无障碍、网络无障碍,解决聋人的信息沟通、盲人出行难等实际困难,让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利用信息。

    4.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支持鼓励残疾和功能障碍等特殊人群的协会组织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舆论监督和依法维权活动。

    5.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更广泛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加强手语向社会的推广和培训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目标:

    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完善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残联间的网络互联和信息资源共享,畅通残联、残疾人与社会间的信息交互。

    主要措施:

    1.推进区残联公众网站建设,丰富网站信息内容,加强自身宣传,促进政务公开,增强网站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窗口作用。《阳光报》电子版纳入残联网站。

    2.完善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实时更新,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充分有效地利用相关社会资源,积极探索信息共享、资源互用的合作模式,开展各类信息资源的整合,为残疾人政策的科学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4.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开展多层次的信息技术应用技能普及培训,进一步提高残联系统计算机应用整体水平。

   (十)组织建设

    任务目标: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服务创造硬件条件。

    主要措施:

    1.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

    2.做好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干部的比例,加强对残联干部的培训,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定期培训机制和模式。使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3.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开展残疾人工作助理员队伍社会工作培训,提升助理员的素质和能力。初步引入助残社工,研究助理员队伍与助残社工的工作契合。

    5.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网络、专门协会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街镇残疾人专门协会,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加大对专门协会工作经费的投入,专门协会工作要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好“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开展“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个人”等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活动,激励自强与助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召开青浦区百名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残疾人自强模范、优秀残疾人工作者表彰大会。

    7.力争建设一所集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服务、重残安养、文体活动等多种基本服务功能的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