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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浦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 2015-07-22 字号:[] [] [] [增加行距] [缩小行距] [加粗] [高亮] [还原]

根据《关于规范本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招聘工作的通知》(青残联〔2011〕3号)和相关街镇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退出情况,此次全区共招聘35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拥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25—4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智力及精神残疾人除外);残疾人比例不低于50%。

2.拥有本区户籍,年龄在30—4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智力及精神残疾人亲友。

3.拥有本区户籍,年龄在30—4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爱心、热爱残疾人事业的健全人。

(二)岗位要求:

应聘人员按户籍所在地参加招聘,不允许跨街镇。岗位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在残疾人中有一定的威信。

2.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身体条件。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残疾人大学生除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会基本的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1.本次招聘信息由区残联进行网上公开发布、《青浦报》进行公告。

2.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街镇残联报名,区残联组织笔试、办公自动化上机操作、面试。

3.根据考试成绩,按1:3岗位进入面试。文化考试成绩占40%、办公自动化上机操作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三项成绩综合后,分数高者录用。

4.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职介中心进行网上公示一周,确认无异议报区残联同意后,由街镇残联分期办理录用手续。

5.专职委员被录用前需承诺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岗位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称职的予以续聘;对工作不力,不能胜任的,街镇残联可予以调整,下一年不再续聘。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参加应聘的残疾人,请于2015年7月21日至31日,到所属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报名,报名时请带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结束后,应聘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附:1.《2015年青浦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招聘名额分配表》

    2.《2015年青浦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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